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引導和整合社會各方研究力量關注、推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(fā)展,按照《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的通知》(辦科教函〔2024〕492號)與省文化和旅游廳的通知要求,現就開展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項目定位
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著眼于文化事業(yè)、文化產業(yè)和旅游業(yè)發(fā)展實際,圍繞中心,服務大局,積極回應現實需求,深入調查研究,加強戰(zhàn)略思考,開展前瞻性、對策性應用研究,促進研究成果向實踐轉化,有效服務行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。
二、項目要求
1.項目選題
經選題征集,結合文化和旅游發(fā)展重點工作任務,確定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選題方向29個(附件1)。
申報人需根據選題方向及自身研究優(yōu)勢,確定對應的研究角度、方法和側重點,選題的文字表述可做適當修改和細化。
2.申報要求
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需與文化事業(yè)、文化產業(yè)和旅游業(yè)的行業(yè)實踐緊密相關,突出問題導向,解決實際問題。申報時須提出項目的具體研究思路和實踐路徑設計。
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,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級以上(含)專業(yè)技術職稱,或者具有博士學位。文化和旅游部機關人員不能參與申報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省文化和旅游廳按照申報要求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,擇優(yōu)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薦,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組織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,擇優(yōu)開展委托研究。
2. 委托研究經費每項3—5萬元。
3.研究周期為12個月,時間以立項協(xié)議為準。研究周期內未完成的項目,可申請1次延期,時間不超過6個月。逾期未結或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項目將視情況作終止或撤項處理。
4.成果要求:(1)階段性研究成果。研究周期內需提交1篇以上有質量的《文化和旅游智庫成果要報》稿,每篇字數約2500字。(2)最終研究成果。研究完成后,需以研究報告形式提交最終成果,字數約為1—3萬字,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。(3)結項時須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轉化證明材料作為驗收依據:研究成果轉化為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政策法規(guī)、工作方案、行業(yè)標準等,并被政府部門采納或認可;研究成果轉化為藝術創(chuàng)作生產、公共服務、文化藝術資源保護傳承、文化產業(yè)和旅游業(yè)發(fā)展、國際交流合作等實踐項目,并具有推廣價值;研究成果轉化為公開發(fā)表的學術成果,對行業(yè)實踐具有理論創(chuàng)新和參考價值。
5.申報人需填寫《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申報書》(附件2)、《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評審活頁》(附件3)和《文化和旅游部部級社科研究項目推薦匯總表》(附件4),紙質材料《申報書》和《評審活頁》A3雙面打印,各一式3份,電子版同時報送。
6.各申報單位請于2025年1月2日前統(tǒng)一報送紙質材料至科研處107辦公室,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332965228@qq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聯系人:張老師
聯系電話:029-88382127
科研處
2024年12月20日